一、矿山探矿权范围?
根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
二、非法勘探矿山资源怎么处理?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非金属矿山探矿权申请流程?
1、村委会请示镇政府开采非金属矿,镇政府发函给县国土资源局要求设置采矿权开采矿种类型。
2、县国土资源局制定采矿权年度出让计划,征求同级发改、财政、监察、林业、环保、水利、安监等部门的意见,各部门都同意后,请示县政府批准设置采矿权。
2、县政府同意后,委托资质单位开展储量核实和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并进行价款评估,制定挂牌出让工作方案交县土地交易中心实施。
3、土地交易中心实施出让工作,公开交易,确定采矿权竞得人。
4、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价款和相关费用。竞得人按要求准备采矿权登记资料报县国土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
5、竞得人组建矿山企业,建矿生产。 非金属矿采矿权申请材料。
第一步,划定矿区范围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储量报告及备案证明,地质资料汇交证明,矿区范围图(以1:10000地形地质图为底图),有效期内的勘查许可证复印件,招拍挂取得采矿权的证明,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审批机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采矿权新立登记
采矿权申请报告,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与矿区范围图,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证明(资金、设备及技术人员明细材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其审查意见和备案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资批准证书指“三资”企业,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备案证明,水利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许可证指地热、矿泉水,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意见,林业部门对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
指石矿、粘土矿占用林地情况,与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合同,储量报告及备案证明,采矿权评估报告及确认意见,土地复垦方案及备案证明,查明与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一式六份),审批机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求问:矿山从探矿到开始开采的程序?
确定矿体(露头)坐标→带坐标到县国土资源局查询是否有矿权重叠→如属空白区可开始申请探矿权出让准备→确定出让范围拐点坐标→向地属村镇县提出出让申请并获得相应批复→由县国土局以文件形式报州国土局→州国土局以文件形式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通过招拍挂取得探矿权→完成(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工作后→划定矿区范围→取得矿区范围划定批复→提交(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设计、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方案、安全评价)等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报告及资料申请采矿许可证。
五、硅石矿山只有探矿证能正常开采吗?
不能。
有了探矿证只能在探矿证确定的范围内进行探矿作业活动。
开采矿业则必须要有经过规划自然资源行政部门批准,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才能进行。否则开采矿业则属于违法开采。
虽然两证都涉及了矿业,但是授权范围内是不同的,有着本质区别。
六、已取得采矿证的矿山企业允许探矿吗?
探矿证期限内矿山的探矿权属于你但不能开采,探矿权期限到期后如果还没办理到采矿证,矿权范围会逐年自动缩减直至销完。建议: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最短时间提交详查报告办理采矿证,这里面会涉及到勘查资金投入,用以达到详查目的。
七、矿山林地征用价格?
矿山开采林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1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八、探矿权转让价格怎么计算?
探矿权转让价格由已投入的探矿费用加探矿成功后出让矿物开采权所获价格估算价。
九、华夏怎么用探矿罗盘挖矿?
一级挖一品,等级1-12级二级挖二品,等级13-26级三级挖三品,等级27以上.点罗盘有坐标的,按坐标走就可以挖了.
十、探矿权法拍卖是和矿山一起拍么?
探矿权拍卖不是和矿山一起拍,矿山的产权是属于国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