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仪表计量检定规程?

admin admin 2024-08-08 18:20 0 阅读

一、仪器仪表计量检定规程?

XX仪器仪表管理规范 编写|姓名|日期| 审核|执行|XX目录 在数据中心日常运维中需要使用多种仪器仪表,为了防止在使用中遗失、损坏或失效,对其采购、储存、领用、检定或校准、报废等环节进行有效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并结合数据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仪表计量检定规程》制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

二、筛网使用管理规程最新

筛网使用管理规程是指企业内部对筛网的使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文件,旨在确保筛网的正确使用,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筛网在各个行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规程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筛网使用管理规程的重要性

筛网在工业生产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能够对原料进行筛分、过滤和分级,保证产品的质量。然而,如果没有一套有效的使用管理规程,筛网的使用可能会存在诸多问题,如使用不当、维护不及时等。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生产效率,还会损害产品质量,进而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筛网使用管理规程的制定可以帮助企业解决以下问题:

  • 统一筛网使用标准,降低人为错误的发生。
  • 规范筛网使用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 明确筛网维护保养要求,延长筛网使用寿命。
  • 加强筛网管理,提升产品质量。

筛网使用管理规程的最新要求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行业的变革,筛网使用管理规程也需要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以下是筛网使用管理规程的最新要求:

1. 筛网选择和购买

在选购筛网时,应根据生产需求和物料特性选择合适的筛网材质和规格。同时,应选择信誉好、质量可靠的供应商,以确保筛网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2. 筛网安装和调试

筛网安装前,应仔细阅读筛网的安装说明书,按照要求进行安装。安装完成后,还需要进行调试,确保筛网能够正常工作。特别是对于大型筛网,还需要进行振动检测和调整,以达到最佳的筛分效果。

3. 筛网使用和维护

筛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操作失误导致筛网损坏。定期对筛网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洗、检查、更换等工作。同时,要定期检查筛网的紧固件和支撑结构,确保其稳定可靠。

4. 筛网故障处理

筛网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故障,如筛网磨损、松动、堵塞等。对于不同的故障,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保证筛网的正常使用。同时,要做好故障记录和分析,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类似故障再次发生。

5. 筛网退役和报废

筛网在使用寿命结束或因损坏无法继续使用时,应及时进行退役和报废处理。退役后的筛网要进行清洗和检查,记录筛网的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并做好相应的数据管理工作。

筛网使用管理规程的实施

筛网使用管理规程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和配合,需要从领导到员工每个人都要认真执行规程。为了确保规程的有效实施,企业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筛网使用管理规程的培训,加强其对规程的理解和意识。
  2. 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对筛网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3. 奖惩:建立奖惩制度,对执行规程好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 改进:不断总结和改进筛网使用管理规程,及时更新规程内容,使其适应企业发展和行业变化。

总之,筛网使用管理规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生产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规范的管理和科学的使用,才能充分发挥筛网的作用,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点击这里阅读更多相关文章:筛网使用管理技巧、筛网维护保养方法。

三、救助管理规程?

一、接待

(一)实行24小时接待制,服务热情周到,言行文明礼貌。

(二)对于来站求助的人员,为其建立《个人基本情况档案》,初步检视其身体状况,认真记录。普通档案保存2年,特殊档案保存5年。

(三)对于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直接送定点医院。

(四)对于未成年人,安排其进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接受帮助。

(五)对于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根据其建议采取隔离或者其它相应措施。

(六)对于吸毒及涉嫌违法犯罪人员,联系有关部门处置。

(七)对于求助的境外人员,应当首先联系公安机关确认其身份;属于非法入境、居留的,由公安机关处置;属于合法入境、居留的,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置。

(八)对于护送来站求助的人员,采集核对护送人信息,检查求助人员身体状况并详细记录,经护送人确认后,办理交接手续;护送人拒不签字的,应当详细记录拒绝原因、见证人等情况后登记、备案、存档。

(九)对于到站求助人员,经甄别符合救助条件的,建立受助人员《救助情况档案》,办理入站手续;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听取其辩解和陈述,告知其申诉途径,出具《不予救助通知书》,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并登记、备案、存档;当事人拒不签字的,应当详细记录拒绝原因、见证人等情况后登记、备案、存档。

(十)对于能够说明家庭情况的未成年人,联系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责任人,安排返家事宜;对于不满6周岁且无法查明家庭情况的未成年人,送社会福利机构。

(十一)对于护送入站的未成年人,核对受助未成年人及护送人员信息后,办理交接手续,填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情况档案》。

二、入站

(一)对接收入站的受助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违禁出版物,应当予以没收;发现锐(利)器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物品,应当代为保管;发现违禁药(物)品、放射性物质,应当联系有关部门处置。

(二)为受助人员洗澡、洗衣、理发等个人卫生活动提供帮助。

(三)为受助人员配备基本的、清洁的个人生活用品。

(四)登记、保管受助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

(五)安排受助人员中的患病人员、情绪异常人员、老年人进入观察区进行观察;受助人员在观察区停留时间不应当超过36小时。

三、基本服务

(一)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实行分餐制,基本生活供应标准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照顾未成年人、老年人、少数民族受助人员和患病人员的特殊饮食需要。

(三)餐具、炊具及时清洗、消毒。

(四)按照性别、身心状况安排受助人员分别居住,单人单床;女性受助人员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服务和管理。

(五)与定点医院商定医疗救治工作程序,站内配备相应医疗设备及药品,做好卫生保健、防疫工作。

(六)应当定期对受助人员居室及活动区域进行消毒。

(七)组织受助人员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帮助受助人员了解有关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知识。

(八)帮助受助人员联系亲属或者有关单位。

(九)对于需要接送返乡的,联系其亲属、单位,协商返乡事宜。

(十)难以查明家庭情况的,发布寻亲公告;确实无法查明的,报请有关部门,办理安置事宜。

(十一)为社会提供走失人员的查询及有关服务。

(十二)妥善保管受助人员存放的物品。

(十三)对于协作救助人员,应当保障其在协作救助期间的基本生活,安排其尽快返乡。

四、特殊服务

(一)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受助人员提供相应的饮食、住宿、洗浴、穿衣、入厕等生活照顾和行动便利条件。

(二)对于站内突发急重病症、出现精神和行为异常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医疗机构处置,根据医疗机构建议采取相应措施;送入医疗机构救治的,应当认真记录有关情况,办理交接手续。

(三)对于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应当立即联系卫生防疫部门处置,根据卫生防疫部门建议采取隔离或者其它相应措施,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四)对于带有不满6周岁幼儿一同接受救助的人员,为其照顾幼儿提供便利。

(五)对于被隔离的受助人员,应当保障其基本生活正常,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其自我伤害。

(六)根据受助人员情况,提供康复、心理辅导、卫生保健知识、就业信息等方面服务。

(七)对于长期滞留的流浪未成年人,无法查明家庭情况且身体、智力发育正常,可以根据其自身情况和主观意愿,分别提供教育、培训服务。

(八)应当根据受助未成年人的知识结构特点、年龄、身体和智力发展水平,分别提供正规教育和有计划的非正规教育。

(九)对于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且不适宜接受正规教育的未成年人,可根据其身体状况和自主意愿,配合劳动部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十)对于适宜接受正规教育的受助未成年人,协商当地教育部门,使其接受正规教育。

(十一)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

1.应当及时与受助未成年人沟通,了解其思想状况,做好谈话记录。

2.应当定期对受助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3.对于存在心理和行为偏差的受助未成年人,应当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

4.对于存在严重心理障碍的受助未成年人,应当联系专业机构进行治疗,做好辅助工作;需要住院治疗的,详细记录有关情况,办理交接手续。

五、离站

(一)依法采取保护性措施, 预防和制止受助未成年人擅自脱离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对于监护人前来接领的受助未成年人,或者办理完毕与其它机构交接手续的受助未成年人,可以为其办理离站手续。填写完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情况档案》;涉及人员交接的,办理交接手续。

(二)对于其他办理离站手续的成年受助人员,应当填写完成《个人基本情况档案》、《救助情况档案》;涉及人员交接的,办理人员交接手续。

(三)对于患病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助人员,应当在其病情基本稳定后办理离站手续;本人要求自行离站的,应当经其书面申请并签字确认后办理离站手续。

(四)对于无力自行承担返乡费用的受助人员,提供返乡乘车(船)凭证和返乡途中必要的饮食帮助;

(五)对于擅自离站的受助人员,应当由两名以上知情工作人员提供证明,并登记、备案、存档。

(六)对于放弃救助的受助人员,应当详细记录放弃原因,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并登记、备案、存档;当事人拒不签字的,应当详细记录拒绝原因、见证人等情况后登记、备案、存档。

(七)对于依法终止救助的受助人员,应当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听取其辩解和陈述,告知其申诉途径,出具《终止救助通知书》,办理离站手续;《终止救助通知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并登记、备案、存档;当事人拒不签字的,应当详细记录拒绝原因、见证人等情况后登记、备案、存档。

(八)对于司法机关带离的受助人员,应当核对带离人信息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办理交接手续。

(九)对于符合安置条件的受助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安置手续。

(十)对于在站内受助期间死亡的受助人员,由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文件。及时通知死者亲属、单位;无法查明死者真实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四、作业管理规程?

1.学生应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按时完成作业,认真书写,格式正确,及时纠正错误,工作簿整洁。交作业的数量必须达到班级95%以上的学生进行班级评估。

2.教师要认真及时批改作业,整批修改,有激励批评语文,教师修改作文要干净利落,规范,不出现知识性错误给学生以良好的示范效果。

3.教导处应当详细记录工作检查情况,努力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工作检查情况。经校长批准,工作检查记录方可交回有关教师。

4.同样的错误一再发生,教师将给予批评和指导。

五、汽车维护保养规程定义?

第一条 车辆应遵循《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的规定,按“保养为主,修理为辅”的原则进行车辆的维护保养,以降低设备故障率, 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 根据车辆的使用环境、使用周期及维护保养要求,车辆需进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与换季保养。在进行检维修保养作业时,应按规定进行上锁挂签。保养完成后应运转、检查车辆的性能,保持最佳的技术状态。

第三条 在用车辆每天应运转一次,运转时间不少于30分钟。

第四条 建立健全车辆的终身技术档案,及时填写“车辆运转记录” 、“驾驶员自检保养记录” 和“汽车技术档案”,车辆二级维护、大修和重要的修理作业内容应在“汽车技术档案”中记录详细并存档。

第二章 车辆完好检验基本技术要求

第五条 漏水检查

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散热器、水泵、缸体、缸盖、暖风装置及所有连接部位均不得有明显渗漏现象。

第六条 漏油检查

机动车连续行驶距离不小于10Km,停车5min后观察,不得有明显渗漏现象。

第七条 车辆外观

7.1车辆外观应整洁,各零部件应完好,联接牢固,无缺损。

7.2车体应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应小于等于40mm。

第八条 发动机

发动机应动力性能良好,运转平稳,怠速稳定,无异响,机油压力和温度正常,良好的启动性能。

第九条 转向系

9.1 方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无卡滞现象。

9.2车辆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水泥或沥青路面行驶时不应跑偏,其方向盘不应有摆振、路感不灵或其他异常现象。

9.3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不得有裂纹和损伤,并且转向球销不应松旷。对车辆进行改装和修理时,横直拉杆不得拼焊。

第十条 制动系

10.1液压制动,制动管路不应存在渗漏,包括外漏和内漏,现象。在保持踏板力为700N达到1min时,踏板不得有缓慢向前移动现象。

10.2液压行车制动在达到规定制动效能时,踏板行程应小于或等于踏板全行程的四分之三,且乘用车小于120mm,其它车小于150mm。

10.3气压制动,在气压升至600KPa且不使用制动的情况下,停止空气压缩机工作3min后,其气压的降低值应小于等于10KPa, 在气压为600KPa的情况下,停止空气压缩机工作,将制动踏板踩到底,待气压稳定后观察3min,其气压的降低值应小于等于20KPa。

10.4发动机在75%的额定转速下,4min内气压表的指示气压应从零升至起步气压。

注,起步气压是指车辆制造厂家标明的车辆,起步后,能够满足正常,制动,工作要求的最小储气筒最小压力。

10.5气压制动系应装有限压装置和油水分离装置。

10.6储气筒的容量应保证在调压阀调定的最高压力下,且在不继续充气情况下,车辆在连续5次踩到底的全行程制动后,气压不低于起步气压。

第十一条 照明、信号装置和其它电气设备

11.1灯具应安装牢靠、完好有效。

11.2不得安装遮挡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透光面的装置,不得对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进行改装和加装。

第十二条 行驶系

12.1同一轴上的轮胎规格和花纹应相同,轮胎规格应符合整车制造厂的出厂规定。

12.2专项作业车、工程仪器车、乘用车应装用子午线轮胎。

12.3乘用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1.6mm,其它机动车转向轮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3.2mm,其余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1.6mm。

12.4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

12.5轮胎气压应符合该轮胎承受负荷时规定的气压。

12.6车轮螺母和半轴螺母应完整齐全,并应按规定力矩扭紧,至少每周紧固一次。

第十三条 传动系

13.1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工作时不应有异响、抖动和不正常打滑现象,自由行程应与该车型技术要求一致。

13.2传动轴、伸缩花键、过桥支撑和万向节无裂纹和松旷现象,连接牢固,传动轴保护链完好。

13.4变速箱、分动箱、前后桥差速器无变形、裂纹和漏油

第三章 车辆维护保养规定

第十四条 日常维护,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中心,由驾驶员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维护周期为出车前、行车中和每次返回基地后一日内,收车后,,维护内容如下。

14.1对车辆底盘、车轿、发动机等各部位进行全面清洁,保持车容整洁,

14.2对汽车各部润滑油,脂,、燃油、冷却液、制动液、各种工作介质、轮胎气压进行检视补给,

14.3对汽车制动、转向、传动、悬挂、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位和位置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视和校紧,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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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一级维护,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作业中心内容,并检查有关制度、操纵等安全部件,由驾驶员负责,必要时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维护周期为车辆每行驶600公里,或台上设备运行50小时,或执行任务回基地后,维护内容见表1。

表1 一级维护作业内容

序号 项 目 作 业 内 容 技 术 要 求 1 点火系 检查、调整 工作正常

各滤芯应清洁无破损,上下发动机空气滤清器、空压机空气衬垫无残缺,密封良好;滤滤清器、曲轴箱通风系空气滤清2 清洁或更换 清器应清洁,燃油箱与油水器、机油滤清器、油水分离器和分离器无水或沉淀物,安装燃油滤清器 牢固 3 曲轴箱油面、冷却液液面 检查 符合规定

曲轴箱等各部通风装置、三元催4 外观检查 齐全、无损坏 化转化装置

散热器、油底壳、发动机前后支

垫、水泵、空压机、进排气歧管、各连接部位螺栓、螺母应紧5 输油泵、喷油泵连接螺栓、进气检查校紧 固,锁销、垫圈及胶垫应完

管道、增压器、排气系统、燃油好有效

箱、

检查皮带磨损、老化程度,6 空压机、发电机、空调机皮带 符合规定 调整皮带松紧度。

检查转向器液面及密封状

况,润滑万向节十字轴、横

直拉杆、球头销、转向节等7 转向器 符合规定 部位。检查紧固转向传动机

构各部位连接螺丝。检查转

向系统是否有异响。

检查调整离合器,润滑分离操纵机构应灵敏可靠;踏板8 离合器 拨叉轴。 自由行程应符合规定

检查变速器、差速器液面及9 变速器、差速器、传动轴 符合规定 密封状况,润滑传动轴万向

节十字轴、中间轴承,校紧

各部连接螺栓和传动轴保

护链,清洁各通气塞。

检查紧固各制动管路、制动制动管路接头应不漏气,液分泵、制动总泵、分配阀,压管路应不漏油,支架螺栓检查调整制动踏板自由行紧固可靠,防尘胶套完好。10 制动系 程、制动器间隙;润滑踏板制动联动机构应灵敏可靠,销轴、制动凸轮轴轴承、制储气筒无积水、制动踏板自动调节臂;检查制动液油平由行程符合规定。 面、油质。

检查、紧固各部螺丝,润滑各部螺栓及拖钩、挂钩应紧11 车架、车身及各附件 车门铰销和驾驶室翻转机固可靠,无裂损,无窜动,

构 齐全有效

检查轮辋及压条挡圈;检查轮辋及压条挡圈应无裂损、

轮胎气压(包括备胎),并变形;轮胎气压应符合规12 轮胎 视情况补气;检查轮毂轴承定,气门嘴帽齐全;轮轴承

间隙;检查轮胎花纹深度和间隙无明显松旷;轮胎花纹

划伤情况;检查左右轴距 深度、轴距差符合使用规定

检查钢板、空气弹簧、气囊、

筒式减振器、扭力杆等部位

无断片、裂纹、漏油、漏气、13 悬架机构 无损坏、连接可靠

变形和残损,校紧各部连接

螺栓,润滑吊耳销

电解液液面高度应符合规

定,通气孔畅通,电桩夹头14 蓄电池、控制单元 检查 清洁、牢固;控制单元插接

件连接牢靠。 15 灯光、仪表、信号装置 检查 齐全有效,安装牢固 16 全车润滑点 润滑 各润滑安装正确,齐全有效

全车不漏油、不漏水、不漏17 全车 检查 气、不漏电、不漏尘,各种

防尘罩齐全有效

注:技术要求栏中的“符合规定”指符合实际使用中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二级维护,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

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检查调整发动机工况和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维护周期为车辆每行驶12000-15000公里,或台上设备运行500-600小时,,维护内容按《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的规定执行。车辆二级维护完工后,由承修方开具车辆二级维护合格证,送修方存档备查。

第十七条 车辆换季保养

17.1 检查冷启动及发动机加热辅助设备。

17.2 检查发动机、变速箱前中后桥等润滑油油质和油量,并注意其粘度级别适合冬、夏季节使用。

17.3更换冰点适当的防冻液。

17.4 车辆油品质量监控,定期对油水取样化验,作到按质换油。

六、药典实施管理规程?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 第80号)

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已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第78号公告发布,自2020年12月30日起实施。现就实施本版《中国药典》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中国药典》是国家药品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药品研制、生产(进口)、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单位均应遵循的法定技术标准。

二、《中国药典》主要由凡例、品种正文和通用技术要求构成。自实施之日起,所有生产上市药品应当符合本版《中国药典》相关技术要求。

三、自实施之日起,凡原收载于历版药典、局(部)颁标准的品种,本版《中国药典》收载的,相应历版药典、局(部)颁标准同时废止;本版《中国药典》未收载的,仍执行相应历版药典、局(部)颁标准,但应符合本版《中国药典》的相关通用技术要求,经上市后评价撤销或注销的品种,相应历版药典、局(部)颁标准废止。

本版《中国药典》品种正文未收载的制剂规格、中药的制法,其质量标准按本版《中国药典》同品种相关要求执行,规格项、制法项分别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

四、药品注册标准中收载检验项目多于或者异于药典规定的,或者质量指标严于药典要求的,应在执行药典要求的基础上,同时执行注册标准的相应项目和指标。

药品注册标准收载检验项目少于药典规定或质量指标低于药典要求的,应执行药典规定。

五、由于溶出度、释放度等项目在质量控制中的特殊性,按照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要求核准的仿制药注册标准中有别于《中国药典》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结论中予以说明,申请人在相应注册申请获批后三个月之内向国家药典委员会提出修订国家药品标准的建议。在《中国药典》完成修订之前,可按经核准的药品注册标准执行。

六、为符合本版《中国药典》要求,如涉及药品处方、生产工艺和原辅料来源等变更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应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进行充分研究和验证,按相应变更类别批准、备案后实施或报告。

七、本版《中国药典》已进行通用名称修订的药品,应使用本版《中国药典》中载明的名称,其原名称可作为曾用名过渡使用。

八、本版《中国药典》实施之日起,提出的药品注册申请,相应申报资料应符合本版《中国药典》相关要求。

本版《中国药典》实施之日前已受理、尚未完成技术审评的注册申请,自本版《中国药典》实施之日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本版《中国药典》相关要求开展相应审评审批,申请人需要补充技术资料的应一次性完成提交。

本版《中国药典》发布之日后、实施之日前按原药典标准相关要求批准上市的药品,批准后6个月内应符合本版《中国药典》相关要求。

九、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和药品注册申请人应积极做好执行本版《中国药典》的准备工作,对在《中国药典》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国家药典委员会报告,同时应持续研究完善药品质量标准,不断提高药品质量控制水平。

十、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配合做好2020年版《中国药典》的宣传贯彻,加强本版药典执行中的监督与指导,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问题和意见。

十一、国家药典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2020年版《中国药典》的宣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在官方网站开辟“2020年版《中国药典》执行专栏”,及时答复执行中反映的问题。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2020年7月3日

七、管理规程英文缩写?

 英文缩写是;  MR。

      可定义为将工作程序贯穿一定的标准、要求和规定。

所谓流程即为实现特定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前后相继的行动组合,也即多个活动组成的工作程序。规则则是工作的要求、规定、标准和制度等。

它是用文字形式规定管理活动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是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八、钢瓶安全管理规程?

一、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有什么

  1、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气瓶的管理,气瓶的储存、使用、搬运,必须贯 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气瓶的安全工作;

  2、使用气瓶前,应认真进行检查: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瓶体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够保证安全使用;

  3、使用气瓶前,使用人需向仓库气瓶管理负责人说明使用用途、地点及时间,在得到许可,并且签字登记后方可使用。

  4、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

  二、气瓶储存安全规定有什么

  1、仓库状况良好,安全标志完善

  2、储存气瓶的仓库或临时仓库,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灯具.周围禁止动用明火,禁止堆放易燃可燃物资;

  3、气瓶宜存储在室外带遮阳、雨蓬的场所,存储在固定专用库房室内时,建筑物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4、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库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5、库房存放区应有专人管理,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并在附近配备足量的灭火器材。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识。

  6、库房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7、气瓶存放时应保持直立,严禁横躺卧放,以防止液体流出引燃爆炸。

九、安全管理规程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内容。风险评价抓源头控制等。

十、扳手的使用规程是什么?

首先给扳手分类:

呆扳手、梅花扳手、两用扳手、活扳手、钩型扳手、套筒扳手、内六角扳手、扭力扳手等等。各类扳手的图片和使用视频在网上很好找,可自行查阅,这里不赘述。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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